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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安县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项措施

    信息发布者:helfgaga_1ay6rwjyjeh
    2020-02-16 12:46:26   转载

    固安县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共渡难关,结合固安实际,特制定以下十项措施(简称:“暖企十条”)。


      一、加快政策兑现


      1、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编制中央、省、市、县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政策汇编,并在各类政府宣传平台公布,方便企业查询知晓。以包联企业的机关单位为主体,加大优惠政策入企宣传的力度。责任单位:县科工局、高新区经发局、各乡镇、京南·固安高新区


      2、尽快拨付各项补贴、资金。对于企业符合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的补贴、资金等,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审核进度,抓紧补贴到位,给困难企业雪中送炭。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二、加强防疫保障


      3、提高企业复工复产审核验收效率。企业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验收和安全生产验收实行并联验收,在严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原则上企业从提出申请到现场验收不超过24小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京南·固安高新区、县应急管理局)


      4、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全力帮助企业合理规划防疫应急物资的运输路线,开辟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5、对研发、生产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和防疫急需物资等产品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局)


      三、支持稳岗就业


      6、帮助企业解决招工困难。对于第一季度企业新招员工并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7、用好用足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于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本县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8、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办理,延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四、减轻税费负担


      9、帮助企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主动为企业落实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创造条件。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保障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0、专项做好防疫工作的政策服务。以防疫税收政策落实为重点,加快以下政策办理效率:对防疫重要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这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防疫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1、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2、支持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的捐赠行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缴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五、加大金融扶持


      13、实施困难企业重点帮扶活动。在抗击疫情期间,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严禁金融机构抽贷、断贷、压贷,组织采取展期、续贷、信贷重组或合理延后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合理维护企业征信记录。(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驻固安金融机构)


      14、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的信贷支持。为企业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扩大贷款贴息覆盖面,通过各种方式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解决企业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驻固安金融机构)


      六、破解融资困境


      15、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支持企业发行各类证券。(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驻固金融机构)


      1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支持力度,确保企业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标准。在疫情期间,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证、境外汇款等涉企中间业务手续费予以减免。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减息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驻固金融机构)


      七、减免房屋租金


      17、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要带头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减半收取第一季度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八、保障生产供给


      18、强化运输保障。做好企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协助解决建设生产物资的交通运输困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19、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对建设阶段按期开工建设、验收合格的省、市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九、鼓励投入增长


      20、对于2020年上半年在实现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等经济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综合排名前十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十、优化政务服务


      21、优化审批服务。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登记前移、联合验收、压缩时限、简化流程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减少人员聚集;提供证照邮寄服务,将证照寄送到申请人指定地点;对急需办理相关业务的企业指派专人全程办理,并公布办公电话,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全程指导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固安分局)


      22、加大企业包联帮扶力度。以“企业服务年”为抓手,四大班子、县直部门入企帮扶,一对一、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到务实创新、勇于担当、携企之手、共渡难关。(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



    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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